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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聲明一下,這篇的確是為了參加活動發的文,雖然沒啥特別的獎品,不過誰叫我有發文強迫症......
馬上來看一下主角照片,請注意:主角是兩瓶可果美蔬果汁,並不是以很不雅的姿勢搶鏡頭的捲捲貓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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暱稱:酸不溜丟
性別:女
年齡:15年前我也是個二八佳人
身份:水瓶座A型,台北市人,喜歡在牛肉麵店吃清粥小菜、在博物館裡看電影
BLOG:http://blog.pixnet.net/ettachih
死前要做的10件事:
1.推倒我愛的那個男人 - 即使他是個gay。
2.跳一段熱情的森巴。
3.在公開場合真心的稱讚一個我不認識的陌生人。
4.拍一次A片(當然只給自己看)
5.結婚。
6.義正嚴詞的指正某個不到位的長官。
7.做一道人人稱讚的好菜。
8.擁抱長頸鹿。
9.飆一下任何有輪子的東西。
10. 一口氣把所有的錢花光。
近來好嗎?
我不知道該怎麼稱呼妳,姐姐?阿姨?或是婆婆?
你好久沒見著我了是吧!?還記得嗎?那時候的我剛踏進藝術這圈子,未來是茫然的,而我卻興致勃勃;還記得嗎?那時候的我的感情世界一片空白,怕受傷害卻沒放棄期待;還記得嗎?儘管也許是安慰也好,那時候的我一直告訴自己快樂要比成功重要。
而妳又如何呢?雖然相較於妳,我總是年輕又不夠成熟,缺乏經驗又過於單純,可是我總提醒自己要記得真實、要追求快樂,不知道在這許多時間之後,妳是否已有了明確的方向、已找到自己的幸福、已掌握所謂的成功?雖然我少了你的歷練,而我已有的30個年頭卻也敎會我人生總是不斷的遭遇抉擇,總要不停的面對問題,擁有比我豐富的人生,相信妳更懂得處理這一切的方法與技巧,或許妳面對的是比我更複雜的世界、更繁雜的生活,始終生澀的我既幫不上忙,也無法提供任何安慰。
我只是想提醒妳,那個我們曾有過的約定、曾許下的誓言,不管現在的你是光采奪目或依然毫不起眼,不管現在的你依舊孤家寡人或已找到屬於你的另一半,不管現在的你是忙碌是悠哉,是堅定是徬徨,都請記得保持真實與坦率,都請記得不要為任何人或任何事失去自己;也請記得循著讓自己快樂的路走,永遠抱著希望。
不用飛黃騰達、不用衣錦榮歸,那個我在乎的妳,只要永遠保持快樂與真摯就夠了。
我愛妳,也請別忘了愛我。

最終回─我的志願
說實話,我盼這天好久了,終於到了最終回啊~
明天就可以休息一下...
可是這題目跟前兩天的"我的夢幻工作"倒底有什麼不一樣?
真的是老梗,好難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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