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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大林的yun那裏,因為無聊所以翻了的蔣勳的書-身體美學,其中的一章,是在談牽手與擁抱,很喜歡這一章,心裡也很感動。

我曾經寫過自己是非常喜歡肢體接觸的人,接觸不同的體溫,會讓我有活著的感覺,不管是擁抱還是牽手。不過說實話,這兩件事我都很久沒做了,我們的社會賦予不同的肢體語言不同的涵義,在某一方面那是禮的規範,在另一方面卻是情感的束縛。

小時候,小女生跟小女生總愛牽著手,做什麼事都要在一起;小時候,學校裡辦的活動,大家總會為成一個圈或跳舞或遊戲,小男生和小女生儘管不情願,仍然會牽著手。可是當我們長大以後,牽手被制約成一件只有戀人和夫妻才會做的事,擁抱也是僅限於特定的場合才能發生,於是當我和朋友出遊,即使很開心也不敢隨便和對方牽手,我的女生朋友(當然不是全部)可能會甩開我說好噁心,或者以為發生什麼事而受到驚嚇,如果是男生朋友,那恐怕更不妙,他說不定覺得我未免也太主動,就此成為失蹤人口。即便牽手的兩個人一派自然,也好不到哪裡去,因為身邊的人會用我們習以為常的慣例來解釋,於是我們再也不能兩大無猜手牽著手做任何事,不論是男生或女生。

但是牽手和擁抱這兩件事對我來說還是佔有相當的分量,我曾經因為一個男人牽著我的手時堅定的態度而受到感動,也始終憧憬在擁抱時能給我安全感的寬闊胸膛,甚至在極度缺乏擁抱的情況下,希望在街頭遇上free hug...

也許我還沒真的長大。如果只有兒童才能隨時享受牽手與擁抱的幸福,我不想長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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