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學的是設計,但說實話我不做設計很久了,即便如此,因為個人興趣和敝公司的特殊性質,我還是非常頻繁地接觸設計。在敝公司-至少敝辦公室,大家就算不會設計也都看得懂設計,雖說各人喜好不同,但好設計被改成爛設計的事,基本上不會在敝公司發生。

最近,因為工作的關係,我接觸了一個得過很多獎的平面設計師,說實話我滿喜歡他的東西,總是能將文字以別出心裁的方式呈現出來,不過接觸後才知道他的脾氣很硬,極不願意依業主的需求變更自己的東西,我不確定他的好設計是否是因此產生的,但我卻著實發現,我過去以為的好設計並不全然是如此。

我一直認為,所謂的好設計必須站在使用者的立場,能夠儘可能在發揮功能性的同時兼顧視覺上的美感,好設計不應該要求使用者改變使用方式來配合設計,除非那確實是更好的方向,不論如何,實用性永遠都應該凌駕在視覺效果之上。

這一次,這位設計師為敝公司設計的文宣品,除了一再重覆不需要重覆的資訊,還堅持對敝公司的需求視而不見,在私下對負責同事的態度更讓人不敢領教,他甚至不諱言自己是為了得獎,令我非常反感。如果設計者只在乎成品的視覺效果,而忽略使用者的需求,這根本是反客為主的行為;為了要讓視覺上亮眼,或達到某種效果而濫用文字,也不是正確的方式。

我常常覺得我遇到很多為了設計而設計的設計師,而自己則是因為太過務實所以做不好設計;從來都覺得自己不是塊做設計的料,但今天我發現,原來得過很多獎,也不見得都是好設計。而如果臺灣的設計獎,只在乎與眾不同的視覺效果而忽略設計的本質,這樣的獎真的是應該被重視的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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